普希金造型艺术博物馆网站材料和图片使用规定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270章,第2条,第11点,"把作品向公众开放,任何人可以从任何地方在任何时间根据自己的选择访问作品(提供给公众)"认为是作品的使用。未经允许使用作品,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相关活动,都视为违反作品专有权。

博物馆具有官方网站上的所有内饰画像、场地、艺术作品、照片、文档和博物馆藏品的其他资料,以及所有图像和文本信息(智力活动的结果和个性化资料)、音频、视频和多媒体资料等的专有权。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1229章第1条,"权利人可酌情授权或禁止他人使用智力活动结果或者个性化资料。无禁令不视为同意(批准)。无禁令不视为同意(批准)。未经权利人同意,其他人不可以使用相应的智力活动结果或者个性化资料"

博物馆网站允许使用的材料仅用于非商业用途,在下列情况和下列条件下:

1 - 个人使用所有材料用于个人教育,文化,教育启蒙和科学目的,用于儿童家庭作业或者开展素质教育家庭活动。

2 - 使用文本信息(智力活动的结果和个性化资料) - 数量不超过500个字符,按照文本的作者的明确指示(如果作者在博物馆网站上指出),放上抓取的博物馆资源的一段文字和页面超链接,指出从何处复制该片段,URL页面无任何减少。

3 - 博物馆藏品的数字图像,照片和存档文件、博物馆科学配套资金的使用,其像素在较大的一侧不超过800,具有博物馆官方资源截取图片所有者的明确说明和复制图像的超链接,其URL页面地址无删减。图像可以用于教育,文化,教育启蒙和科学目的,其他启蒙教育活动,以屏幕演示,社交网络和服务转发,说明讲座,报告和科学论文等互动形式进行。

4 - 通过公共社会服务(视频,演示,音乐播放等)使用博物馆网站上的音频,视频和多媒体材料,不受大小限制,同时要具有博物馆官方资源中截取的图像所有人的指示,使用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嵌入代码,具有原材料超链接,URL页面无删减。

5 - 在下列情况下印刷和电子出版物,电视节目和广播媒体的所有材料的使用,当出版,传播或者广播关于博物馆的信息等推广用途,其活动和事件,人员及项目时。

有意愿使用内饰和场地图像,博物馆艺术作品以及博物馆工作人员的文本,用于商业、印刷出版或者其它目的音频,视频和多媒体材料的人,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要求和获得来自博物馆书面许可

用于商业用途许可以个人身份授权,任何情况下博物馆董事会在有兴趣的个人或组织的正式书面要求 (申请样板附后). 的基础上酌情处理。获得授权的费用取决于使用的类型和性质。

博物馆不保证博物馆的官方网站上图像和其它材料的使用,不违反不属于博物馆和与其不相关的第三方权利。

该规定适用于博物馆的所有互联网资源。网站的列表可以在子网站点主页或者按链接查看。 

普希金造型艺术博物馆馆长洛沙克,2014年12月30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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